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产业工匠人才” 培养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根据陕西省总工会《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培育计划》(陕工发〔2019〕17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产业工匠人才”选树工作的通知》(陕工发〔2024〕9号)要求,现就做好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各单位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型工作的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将重点关注双师型教师,并向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的基层一线技能型工作者倾斜。
中华技能大奖、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符合入选条件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含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优先推荐。
二、选树条件
“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必须是申报单位工会会员,应在一线从事生产、技术、研发、服务等工作。
“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应具备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一丝不苟、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此外,“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在区域、行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解决重大难题。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屡建战功;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传递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做出突出贡献。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中,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三、评选程序
1.分会推荐。各基层分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拟推荐人选,经基层分会委员会研究,并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工会。
2.校工会评审公示。校工会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上报候选人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候选人参加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评审。
四、报送材料
各分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xdgh@nwu.edu.cn,纸质材料递交至校工会7217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029-88308769。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
2.2024年“陕西产业工匠人才”推荐审批表
校工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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