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第一轮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成果团队及院系:
为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兹定于5月26日(周四)上午8:10在长安校区第一会议室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第一轮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请已提交成果奖申报规划的2019年和2021年省级一等奖以上成果团队,以及成果所在院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参加会议。
2.请成果负责人围绕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采用的方法、成果创新点以及应用推广情况等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限时8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
3.请成果负责人于周三下午17:00前将汇报PPT和成果申报书及成果报告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7号楼2层7212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单位和成果项目团队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时参会并汇报。
教 务 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