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西安市标准创新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西安市标准创新奖的通知》有关要求,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申报2020年度西安市标准创新奖,旨在深入推进“标准立市,质量强市”战略和十项重点工作建设,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

1.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国家标准(含系列标准,下同)。

2.实施2年以上的军用标准。

3.实施2年以上的行业标准。

4.实施2年以上的地方标准。

5.按规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团体标准。

6.按规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企业标准,且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活动,企业提供的对标达标方案被国家采纳,或被评为领跑者企业标准。

7.由西安市主导起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或其它公认的国际组织发布2年以上的国际标准。

(二)个人

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标准化事业做出突出创新的标准化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主导制定:为标准主导制定者,且排名在西安市最前位的组织。

2.管理先进:重质量管理保障能力,在研发品控、先进制造、卓越管理等方面实施良好。

3.产品可靠:重性能和可靠性,在性能优化、安全保障等方面达到或超过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

4.服务优质: 重消费者满意,实现有承诺、优售后、可追溯服务。

5.效益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标准创新奖奖项条件

1.一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创新性突出,标准实施后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市场占有率居全国行业前十位,对促进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重大作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或进入国家领跑者标准。

2.二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市场占有率居全国行业前二十位,对促进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很大作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发明专利或进入国家领跑者标准。

3.三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市场占有率居全国行业前列,对促进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作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核心技术或进入国家领跑者标准;

(三)申报标准突出创新奖的个人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安市的标准化规章制度,热爱标准化事业,求实奉献,勇于创新。

2.业绩显著。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推广实施、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西安市标准化事业发展取得公认的业绩。

3.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如实、全面、完整地填写《西安市2020年度标准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或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与《申报表》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文件、证书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统计数据等。

要求:申报材料包括书面(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请于20206117:00之前备齐材料将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chg@nwu.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方式: 18717399659

 

附件1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西安市标准创新奖的通知.pdf

附件2西安市2020年度标准创新奖申报表.doc

附件3西安市2020年度标准突出创新个人奖申报表.doc

   

  

2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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