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对自主创新的先导作用,促进科技繁荣,创新人才成长,提高学会服务创新驱动、服务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通过集中交流展示两年来西安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最新科技成果,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和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市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西安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西安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在学术活动中正式交流的论文。
二、有关要求
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严格把关,做好初评推荐工作。
2. 每项申报论文须经市内外同行学科三名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意见,其中申报一、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三位教授级专家填写的意见,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的应有一位教授级和两位副教授级以上专家填写的意见。
3. 凡属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的论文;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著作权有争议的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它有关保密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论文。
三、评奖标准
根据学术论文的创新、价值、科学性、难度、水平和表达等,对学术论文分三个层次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在科学理论或实验的研究中有重大突破,或在技术开发中具有重大使用价值,能够或者已经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具有目前省内先进水平,可评为一等奖。
二等奖:在科学理论或实验的研究中有所创新,或解决了生产实际中的重要技术问题,能够或者已经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具有目前市内先进水平的,可评为二等奖。
三等奖:有较高的科学理论水平或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可评为三等奖。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组织学科专业委员会评审确定等级,并填写推荐单位评审意见表。初评推荐单位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应分别控制在上报论文数的10%、20%和30%之内,并在上报前进行排序。
五、材料提交
1. 两份论文全文(外文应提供发表原件及中文版)和发表该论文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
2. 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 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汇总表一份(单位盖章);
4. 论文摘要(300至500字)、论文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领域、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各一份。
请于7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科协(太白校区行政楼314室,报送前请电话联系),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18091190921
附件:
校科协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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