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学科领域研究基础的在陕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野外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面向全省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2.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三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3.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三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科研任务;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5.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6.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流程
省野外站采取依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定的方式审批和建设,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组建省野外站的依托单位填写《陕西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附件2),经主管部门初审,向省科技厅推荐。
2.省科技厅负责野外站申请材料的审查,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省野外站建设申请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立项,并由依托单位填报《陕西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计划任务书》。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建设计划进行实地考察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下达批复,列入省野外站建设计划。
四、相关要求
1.依托单位申请组建省野外站须有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2.联合共建省野外站,须有主要依托单位和与共建单位的协议书。
3.《陕西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十一份,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推荐部门公章后,于11月16日(星期一)前报送至科技处基地科。
4.有意申报的基地于10月27日(星期二)前联系科技处基地科预报名。
联系人:马丽
联系方式:88308972,18691633561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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