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近日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征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专项计划体系共设置6大类项目,包括秦创原“三器”区域示范工程、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秦创原机制创新改革促进工程、秦创原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工程、秦创原政策包兑现奖补工程六类。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推荐申报、逐级审核、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推荐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所有类别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二)专项项目推荐及审核。需由区县(开发区)组织推荐的项目,由所属区县(开发区)统一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其他项目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地点。

(三)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下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要求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以区县(开发区)为推荐单位的项目,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审立项、推荐工作需要,可自行组织企业提供补充材料。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8日。

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14日。

材料受理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7431办公室,科技处成果转化办公室。电话:88302617,邮箱:kaifa@nwu.edu.cn。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4),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单位与负责人不受在研项目/课题限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西安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6786659)。

六、其它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科技处

2022年5月6日


2022年度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指南


一、秦创原“三器”区域示范工程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聚焦西安市九个方面重点工作,重点支持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示范平台,加快推进各区有示范、链上有特色,实现全市“三器”平台见效成势,形成全域秦创原建设多点推进新局面。

(一)秦创原示范特色项目

1.秦创原“三器”示范样板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已纳入省级“三器”示范项目的建设。(1)推进立体联动“孵化器”建设,加快贯通全域创新资源,推动“政产学研金”有机结合,打造全方位复合型平台,构建从研发到孵化、再到产业化的科创系统;(2)推进成果转化“加速器”建设,通过竞争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高效对接、创新产品与市场需求无缝联接,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力加速。

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

实施单位: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须为省级明确支持的“三器”示范平台,为在建项目,且项目执行期内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建设方案(附件6,含项目的预期绩效)。须各区县(开发区)统一组织推荐上报,附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及推荐项目资金预算申请表(附件2)。

咨询电话:86786492(立体联动“孵化器”)

86786635(成果转化“加速器”)

2.秦创原“三器”特色平台(载体)项目

支持方向:(1)支持大学科技园、产业基地、新型研究院、创新中心等立体联动“孵化器”和成果转化“加速器”特色载体建设;(2)支持两链融合“促进器”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研发平台、概念验证平台、测试平台、孵化熟化平台、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特色化和专业化创新平台。

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应符合“三器”平台建设定位要求,为在建项目,对产业链具有较强的示范支撑作用,且项目执行期内总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建设方案(附件6,含项目的预期绩效)。西咸新区须统一组织推荐申报,附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及资金预算申请表(附件2)。其他区县开发区由企业直接申报。

咨询电话:86786492(立体联动“孵化器”、两链融合“促进器”)

86786635(成果转化“加速器”)

3.重大技术攻关集群项目

支持方向:推动双链融合,围绕西安市19条重点产业链,重点着眼传统产业转型、支柱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推进一批技术(产品)国产替代和关键原创技术集群研发,推出一批战略产品,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提质升级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催生和打通若干个特色技术链条。

申报主体:产业链链主、骨干企业、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集群项目包括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工艺,以及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等,具有重大影响力,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项目执行期内总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并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配套资金条件。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附件8,子课题原则上不能超过10个,每个课题应明确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研究内容应突出技术先进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替代产品指标;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考核,同时应提出课题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

咨询电话:86786638

4.重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全市九项重点提升工作,支持在城市治理、产业融合、智慧园区、民生服务、双碳等领域的重大场景,促进重大成果加速转化和新技术迭代,推动城市发展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

申报主体: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项目须为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执行期内总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重大应用推广价值。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11)。

咨询电话:86786638(人工智能、增材制造)

86786636(其他产业)

5.秦创原(西安)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强化西安科技大市场平台交易、共享、服务、交流功能,加快平台、资源的沉浸化、智能化和云端化建设,对企业、平台、需求、技术、知识产权和人才等要素资源利用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荐,优化科研成果挖掘、收集、筛选、分析流程,推动云实验室建设和运营,提升平台展示效果,实现与秦创原总平台的高效互联互通。

咨询电话:86786635

根据工作安排,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二、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重点和特色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

政策依据:《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36号)

申报主体:围绕西安市重点和特色产业链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发起,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成立的注册在西安市的独立法人单位;西安市重点和特色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

申报条件:具备在行业应用领域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能力,研究方向清晰,可为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供创新支撑;在本产业领域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市领先水平,具有承担并完成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取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资格,具备良好的科研空间、仪器设施、技术人才、管理制度等条件,能够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研发、开放共享提供必要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3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方案(附件7)及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86786492

2.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攻关集群项目

围绕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发挥产学研各方优势,聚焦制约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短板和痛点,支持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集群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和高层次科技人才聚集,推动我市优势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支持方向:支持市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围绕平台建设方向和建设任务,由牵头组建单位负责凝炼本平台集群攻关项目。集群攻关项目不得多于8项。

政策依据:《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36号)

申报主体:市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申报条件:对产业链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迫切需求,并有清晰的技术攻关计划;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配套资金;项目攻关成功后能通过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在行业内推广应用,为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技术攻关集群项目实施方案(附件8)及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86786492

(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建设项目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中试平台(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支撑服务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支持方向:支持科研院所及行业龙头企业围绕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及重点产业链,建设中试平台(基地),并面向社会提供技术优化、中试或小批量生产、性能测试等服务,推动新技术产品化及首台(套)新产品研制。

政策依据:《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2〕18 号)

申报主体: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院所,或与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联合建立中试平台(基地)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中试平台(基地)等主要研发、生产场所均在西安市。

(2)中试平台(基地)涉及产业领域、硬件设施、人才队伍等有关要求见《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及相关附件(参考附件6,具体要求见附件9)。

咨询电话:86786635

(三)市级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奖补项目

支持方向:对市级离岸创新创业平台项目进行考核并奖补。

政策依据:《西安市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0〕77号)、《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2020年认定的市级离岸创新创业平台

申报条件:参加市级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年度评估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电话:86786492

三、秦创原机制创新改革促进工程

(一)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教资源优势,畅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渠道,以项目和人才团队结合为抓手,加快实施秦创原“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产学研协同创新。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领域和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支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场景示范、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类和企业类团队。

政策依据:《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2〕17 号)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以项目的形式进行支持,按照项目承担主体不同分为高校院所类及企业类。高校院所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推进高校院所成果在企业进行转化及应用而组成的技术团队;企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及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组成的技术团队。同一名“科学家”或“工程师”只能参与一个队伍的申报。

1.高校院所类

(1)团队组成要求:

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科学家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企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科学家应为驻市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及协作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技术创新及解决企业难题的实践经验。协作企业注册和纳税地应为西安市。

(2)项目重点内容:具有推进首席科学家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及应用为重点,由首席科学家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拟转化及应用的成果,有成果转化方面的详细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合作协议,且团队、校企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整个队伍应有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协作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项目由首席科学家所在高校院所作为承担单位。

2.企业类

(1)团队组成要求:

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工程师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工程师应为企业正式员工,应负责企业研发部门或担任相应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牵头组织技术研发攻关的成功经验,一般应在5年内主持完成过1项市级以上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类项目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企业正式员工及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均具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2)项目重点内容:以产学研合作攻克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或推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由首席工程师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的技术攻关指标,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校院企合作协议或签订有正式的技术合同,有可量化考核的绩效目标。整个队伍应有产学研协同攻关的成功案例,项目由首席工程师所在企业为承担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11,具体要求见附件10)。

组织推荐:高校院所类由本单位推荐申报,西安市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可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高校院所推荐不超过2项;企业类由各单位所在区县、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一总两带”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所有推荐单位均需填写《西安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信息汇总统计表》。

咨询电话:86786636

(二)探索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项目

1.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1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539号),陕西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科发〔2022〕7号)等国家、省、市全面创新改革文件精神,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并及时复制推广。支持西北工业大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鼓励部属、省属高校,复制推广“三项改革”试点经验,瞄准成果转化难点堵点,突破原有制度机制障碍,促进科技成果“有权转”“愿意转”“转得顺”。

支持方向:

(1)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2)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3)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主体:驻市高校院所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5)。申报书应包含改革试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并以季度为单位,提出可考核的量化绩效指标以及项目整体绩效目标。

咨询电话:86786635

2.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建设

围绕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着眼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深化推广“一院一所”模式,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推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激活驻市科教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水平。

支持方向:(1)探索实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2)围绕我市主要产业链需求,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综合运用金融、技术、市场等手段,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3)支持有色院、光机所开展机制创新,并在有关科研院所深化推广“一院一所”模式,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4)与龙头骨干企业联合探索人才培养“双导师制”。

申报主体:已认定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5)。

咨询电话:86786635

3.秦创原转化孵化能力提升项目

围绕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着眼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强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推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激活我市科教资源,提高创新载体孵化企业热情。

支持方向:(1)支持企业在秦创原总窗口孵化落地,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产业化等企业创新项目;(2)激励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服务高校成果转化,加大企业孵化和投后服务力度和积极性,支持孵化的高校成果转化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申报主体: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本次仅限西咸新区和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组织申报。西咸新区统一组织推荐的企业,须为2021年3月30日以后新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大学科技园组织推荐的企业,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高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科技型企业。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含项目的预期绩效)及相关附件(附件5)。西咸新区、大学科技园须统一组织推荐申报,附推荐函、项目推荐表及资金预算申请表(附件2)。

咨询电话:86786636

四、秦创原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

围绕创新联合体的建设,发挥产学研各方优势,聚焦制约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短板和痛点,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集群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和科技人才聚集,推动优势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一)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集群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市级创新联合体围绕解决产业链技术难题和未来发展方向,由牵头单位牵头组织凝炼集群项目,联合体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承担企业委托的技术攻关项目;集群攻关项目不得多于8项。

政策依据:《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13号)

申报主体:市级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

申报条件:对产业链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迫切需求,并有清晰的技术攻关计划;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配套资金;项目攻关成功后能通过创新联合体在行业内推广应用,为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技术攻关集群项目实施方案(附件8)及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86786638

五、“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工程

(一)“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

1.“揭榜挂帅”制项目

根据《西安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市科发〔2021〕112号),实施“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该项目聚焦“链主”、骨干企业发展的前沿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工艺和方法等,且依靠自身科技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攻关成功后能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技术需求常年征集通知已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http://xakj.xa.gov.cn/kjdt/tzgg/619dfe68f8fd1c0bdc6d1805.html)。

咨询电话:86786638

2.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赛马制”项目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 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 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赛马制”,充分调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方向:市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组建单位提出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建议,形成项目清单,面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赛马制”形式发布,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通过“里程碑”考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政策依据:《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36号)、《西安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市科发〔2021〕112号)

申报主体:2021年、2022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能对任务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咨询电话:86786492

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发布。

六、秦创原政策包兑现奖补工程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总窗口建设的指示要求,促进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型平台、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等创新要素在总窗口的集聚,加快总窗口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形成一流创新生态。

支持方向: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校地院地融合发展、双创载体、“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高端人才引育和开展秦创原品牌活动等九大主要方向的建设项目,开展秦创原政策包兑现奖补工作,加快推动西咸新区秦创原(总窗口)服务体系和创新环境建设。

政策依据:《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政策(总窗口)》(市秦创原〔2021〕3号)

申报主体:西咸新区

支持方式:后补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说明、补助项目及补助资金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86786635(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86786899(开展秦创原品牌活动)


所有项目须依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9号)执行,项目经费使用须依据《西安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5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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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前沿生物技术”“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中医药现代化”“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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