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鼓励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自主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做贡献,陕西省科协决定开展2025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202611日—20271231

二、项目类别

1.数理科学类:包括数学、力学、天文、物理;

2.化学科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科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3.生命科学类:微生物、植物、林学、免疫学、神经科学、农学、食品科学、园艺、畜牧、水产等;

4.地球科学类: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

5.工程与材料科学类: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能源利用、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电气、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等;

6.信息科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系统科学与工程、光电子器件、激光技术等;

7.医学科学类:医学、药学。

其中,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类项目和围绕陕西省34条重点产业链的科技需求开展的科研攻关项目。

三、项目资助类别

项目资助类别分为陕西省科协资助和自筹经费两类。

陕西省科协资助项目:陕西省科协对立项的每个项目计划资助金额为1万元。经费具体要求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自筹经费项目:陕西省科协根据当年申报和评审情况,综合考量遴选部分高校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给予一定数量自筹资金资助名额。

四、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务实、创新争先、协作奉献精神的中国籍公民。

2.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的男性(即19941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女性(即199111日以后出生),工作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不受理项目组其他成员提出的新的项目申请。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5.入选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的申请人,不得申请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

6.主动加入科协组织和学会组织,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工程实践、决策咨询等活动。

五、材料提交

1.每个校内相关单位可推荐2个项目。

2.请各单位于2025219日前,将项目统计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1份、项目申报书(附件2,含相关支撑材料)1份,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971 18091190921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5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统计表.xls



科技处 校科协

2025120


< 上一篇

关于转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