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铁路局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调动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力量,重点围绕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输服务、安全保障、绿色智能等领域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探索性研究,促进铁路技术与基础科学融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2025年度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一、指南方向
共设18个指南方向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17/info94279.htm)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3)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鼓励将联合资助方相关单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栏选择“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电堆性能一致性对新能源机车燃料动力电池寿命影响机制及抗衰减电堆控制技术”。
(5)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项目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家铁路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7)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后,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将收到签订《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与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联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
三、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联系人:王啸天 李志兰 电话:010-62328041,62329897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联系人:赵秀 于洋 电 话:010-51897712,5189761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芬芳 张勇 电话:010-57337643
科技处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