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校内截止日期5月29日16:00)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模式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

(一)常规项目。

指南方向1-11为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可下设课题,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常规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7家。常规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多于8人。

常规项目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继续支持。

(二)青年科学家项目。

指南方向12-25为青年科学家项目。

青年科学家项目分为A类与B类两种支持方式,其中A类申请国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B类申请国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不需要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申报。指南方向下设2个课题,两位课题负责人的研究方向应属于脑认知原理解析、脑重大疾病研究、脑机接口、类脑计算等方向中的任何两个不同方向。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指南方向支持的项目数量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申请青年科学家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可根据所发布的指南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需求,选择提出A类或B类申请。

二、申报条件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一)申报单位。

1.申报本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41日前。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4.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常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11日以后出生)。

3.青年科学家项目A类,男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5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8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B类,男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38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负责人。

4.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5.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6.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7.参与“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8.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9.各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书

1.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

6)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55 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课题)预算。

4.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5.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6.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四、限项申报要求

如无特殊说明,本指南所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均包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512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五、申报程序

本指南所涉及“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因不符合限项申报要求导致形式审查无法通过。

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4308:0052916:00

2.组织推荐。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见附件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563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各项目的申报指南后。

六、咨询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 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指南方向:010-6232 7213(总师办)

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形式审查要点等:010-6810 4484(专业机构)


足球比分,足球直播360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无登录账号的老师,请在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中申请账号,待足球比分,足球直播360审核通过后,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看下载。


附件:

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2.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3.“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5411


关于转发《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智教联创专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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