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0)18号〕,现将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附件1),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附件2),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一式六份、双面打印),于2020年8月17日-20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审查盖章。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0年7月14日起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11月公示。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黄心一
联系电话:88308194
附件:
1.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社 科 处
2020年7月24日
- 附件【附件1: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