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社科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省社科联决定建设全省社科专家库。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严谨,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
3.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及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副处级以上管理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195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4.愿意积极完成省社科联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推荐范围
凡在陕西工作,属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均可推荐。
三、入库专家权利和义务
1.作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候选人;
2.作为省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课题评审专家候选人;
3.作为“长安讲坛”讲座专家候选人;
4.积极参与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和解读;
5.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推荐工作有关要求
1.建设专家库是对全省社科人才队伍及发展趋势的把脉摸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入库专家的推荐工作,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力求符合条件的专家都能入库。
2.各有关单位要在做好传统学科推荐的同时,请注意发现并推荐宗教学、军事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新兴交叉学科等方面的专家。
3.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梳理专家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认真填写个人主要研究成果和获奖情况。
五、报送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按通知中所述规定和要求,准确、如实填写相应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表》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2),并请各有关单位统一将表格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关军锋
咨询电话:88308977
社科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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