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申报者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主要针对省社科联团体会员中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社科工作者申报,项目主持人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
2、项目申请须以依托单位进行申请,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依托单位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社科联、各市级社科联。以社会组织作为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是社会组织正式会员,且有明确的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3、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4、承担2020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结项鉴定为不合格、不予结项或被终止研究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已经承担过省社科联以前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年度一般项目和合作项目)的,已经承担过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的不得申报。
5.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项目依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受理的申报材料和项目负责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按照申报指标数统一提交省社科联。
6.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并按照“A经济建设、B政治建设、C文化建设、D社会建设、E生态文明建设”分类,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左上角空白处标明类别字母(请勿填写至“项目序号”内)。
三、申报受理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Word版)2份和《论证活页》(Word版)6份,并填写《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纸质版于2022年12月22日前报送社科处项目科741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姓名+青年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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