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机关事务理论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探索陕西省机关事务领域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更好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 年度陕西省机关事务理论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提升能耗统计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助推公共机构节能质效研究; 2.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方式探究; 3.全面加强机关事务系统党的建设研究; 4.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及处置利用研究; 5.机关事务数字化研究; 6.健康机关建设研究; 7.医院(疗养院)后勤保障研究; 8.幼教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 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 年7月21 日,结项需书面提交1 万字研究成果及2 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省机关事务研究中心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姓名+2023 年度陕西省机关事务理论研究课题”)。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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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