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宋庆龄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宋庆龄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宋庆龄先生对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福利事业、祖国统一以及保卫世界和平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切实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研究宋庆龄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时代价值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课题
1.延安时期宋庆龄与中国共产党海外形象的塑造和传播研究
2.宋庆龄统战思想研究
3.宋庆龄国际传播思想与实践路径研究
4.宋庆龄与延安时期的中共领袖交往研究
5.宋庆龄人格魅力研究
6.宋庆龄与抗战时期的陕西难民救济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二)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项目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宋庆龄研究’专项”字样。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宋庆龄研究”专项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人填写《汇总表》,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时需提交:(1)每项《申报书》纸质文本2份;(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6份;(3)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4.省社科工作办和省宋庆龄基金会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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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宋庆龄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宋庆龄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