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力量优势转化为推动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5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沿问题研究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研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心理过程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共同富裕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
8.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逻辑关系研究
9.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研究
10.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11.数字技术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12.各民族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研究
13.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
14.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路径研究
15.高校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研究
16.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现实状况和应对策略研究
17.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模式创新路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二级学院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足球比分,足球直播360限报3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进行排序(限项项目),汇总表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7号楼414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汇总报送,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3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结项需达到以下指标的任意一条:1、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陕西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省级机关部门创办的内参1篇;2、研究咨询报告被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3、项目负责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4、项目负责人或者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三)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会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及课题简称(如“姓名+2025省民宗委重大课题研究+申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