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校内广大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文件,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1.预约办理
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每日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办理。
2.直接办理
3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综合所得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前的收入);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为避免对个人纳税信用产生严重影响,请需要补税的老师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尽快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及时补缴税款,若6月30日之前未完成相关补税手续,将有可能被扣缴滞纳金!
望周知。
咨询电话:88308292
附件:http://m.xa.bendibao.com/live/94031.shtm
财务资产部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