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通知

为支持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培养清洁能源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特别是对清洁能源国际热点课题开展前沿研究的高水平领军人才以及政策研究、管理人才,经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应用能源》期刊社和瑞典麦拉达伦大学合作开展“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第一阶段国内培训2周,第二阶段留学期限3个月(本次申报),第三阶段留学期限6-15个月(第二阶段留学结束并按期回国后申报,国内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人员留学期限应为12-15个月,国内从事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人员留学期限应为6-15个月)。

2.选派规模:35-50人。

3.资助内容:

第一阶段为期2周国内培训的学费、食宿费;

第二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三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应为高校、科研院所能源领域学术研究人员,或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的能源领域相关政策研究、管理人员。

7.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亦可申报);

8.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已发表过 SCI 论文;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申请人须已撰写或起草过能源相关重要报告或规划文件等;

9.在外留学期间使用英语(第三阶段留学亦可使用其他外语),申请人申报时需达到与《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安排语言培训。

四、申请办法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后,于 2019年3月1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12)。

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 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后,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3.校内审核推荐

国际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4-6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六、派出事宜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于2019年6-7月间在北京参加为期2周的国内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及研修计划后方予派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留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凡未按计划完成国内培训或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第三阶段留学结束后须按期回国服务,并应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咨询电话:88302243   联系人:张老师,高老师

 

 

国际合作部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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